道德經第30章 以道佐人主者
30.以道佐(輔佐)人,主者(執政者),不以兵強(暴力)天下。
◎用道來輔佐國君的人,是不用兵力來逞強於天下的。真正能建立秩序的,不是武力,而是更高層次的「道/靈/真理」。
聖經對照:「不是倚靠勢力,不是倚靠才能,乃是倚靠我的靈,方能成事。」— 撒迦利亞書 4:6「因為凡動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」— 馬太福音 26:52
其事(暴力的事)好還(容易暴力)。
◎因為用兵力暴力制服人的人,最後很容易引起暴力報復。老子與聖經都看見一個現實:暴力不是解決問題,而是延長問題。
聖經對照:「人種的是什麼,收的也是什麼。」— 加拉太書 6:7「他們所挖的坑,自己必掉在其中。」— 詩篇 7:15
師(軍隊)之所處,荊棘生焉(田地荒蕪)。
◎軍隊到過的地方,荊棘橫生。戰爭不是榮耀,而是土地與生命的透支。
聖經對照:「他們將刀打成犁頭,將槍打成鐮刀;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,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。」— 以賽亞書 2:4「國要攻打國,民要攻打民;多處必有饑荒、地震。」— 馬太福音 24:7
大軍之後必有凶年(沒有辦法豐收)。
◎軍隊大戰以後,就會出現荒年,沒有辦法豐收。用兵,在老子與聖經裡都不是「正道」,只是最後手段。
聖經對照:「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」— 羅馬書 12:18「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!」— 馬太福音 5:9
善者果而已(合理),不敢以取強(暴力奪取)。
◎善用兵的人,只要達到用兵的目的就可以了,並不以兵力強大而逞強好鬥。
果而勿矜(自負)。
◎達到目的了,不會自負。
果而勿伐(自誇)。
◎達到目的了,不會自誇。
果而勿驕(驕傲)。
◎達到目的了,不會驕傲。勝利最危險的時刻,就是開始驕傲的時候。
聖經對照:「誇口的,當指著主誇口。」— 哥林多前書 1:31「驕傲在敗壞以先;狂心在跌倒之前。」— 箴言 16:18
果而不得已(迫不得已)。
◎達到目的了,知道認定自己出兵是出於不得己。人若把「不得已」當成正當性,就會一步一步合理化暴力。
聖經對照:「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」— 羅馬書 12:19
果而勿強。
◎達到目的了,不會逞強。(驕傲者以為自己「有」,其實正在失去)
聖經對照:「凡有的,還要加給他;凡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。」— 馬太福音 13:12「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,惟獨遵行神旨意的,是永遠常存。」— 約翰一書 2:17
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,不道早已(早點停止)。
◎事物強大之後,逞強是不合於道的,不合於道的,很快就消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