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第31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
31.夫佳兵者(暴力)不祥之器,物或(所有生物)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。
◎銳利的兵器,是不祥的東西,人們都厭惡它,所以有「道」的人,都不使用它。兵器不是祝福的象徵,而是人類墮落後的悲劇工具。
聖經對照:「你們要聽!世上有打仗和打仗的風聲;你們不要驚慌。」— 馬太福音 24:6「耶和華恨惡流無辜人血的手。」— 箴言 6:17
君子居則貴左(陽生),用兵則貴右(陰殺)。
◎君子平常以左方為貴,到了用兵的時候,以右方為貴。君子平日以「生、陽、吉」為尊;一旦用兵,便進入「陰、殺、凶」的狀態。意思不是正當化戰爭,而是承認:一旦動用暴力,人就已進入生命的陰影地帶。
聖經對照: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。」— 羅馬書 6:23
兵者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。
◎兵器是不祥的東西,不是君子所使用的東西,萬不得已才使用它。聖經與老子都一致:和睦是常態,用兵只是最後、不得不的選項。
聖經對照:「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」— 羅馬書 12:18「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!」— 馬太福音 5:9
恬淡(安靜節制)為上,勝而不美。
◎最好淡然處之,勝利了不要自嗚得意。最好的態度是冷靜節制;即使勝利,也不可自鳴得意。一切美化戰爭的語言,都是危險的。
聖經對照:「誇口的,當指著主誇口。」— 哥林多前書 1:31「驕傲在敗壞以先。」— 箴言 16:18
而美之者(喜歡勝利),是樂殺人。
◎喜歡追求勝利的人,就會喜歡殺人。殺人不只在行為,也在心態;當人把殺戮合理化,就已走偏。一旦開始喜愛「勝利」本身,就會慢慢對殺人失去敬畏。
聖經對照:「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。」— 約翰一書 3:15
夫樂殺人者,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。
◎喜歡殺人的人,人人都厭惡不喜歡,他一定沒有辦法,治理天下。真正的治理,靠的是憐憫,不是恐懼。
聖經對照:「因為憐恤人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」— 馬太福音 5:7「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」— 雅各書 4:6
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。
◎吉慶的事以左邊為上,凶喪的事以右邊為上。
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。言以喪禮處之。
◎用兵時偏將軍在左方,上將軍在右方,這是把用兵的事,當作喪事來看待。戰爭本質是凶事,即使是將軍,也應以喪禮的心態對待。
聖經對照:「哀哭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」— 馬太福音 5:4
殺人之眾,以悲哀泣之,戰勝以喪禮處之。
◎戰爭中殺人眾多,要以哀痛的心情參加,打了勝仗,也要以喪禮的儀式去對待戰死的人。老子與保羅都知道:真正有良心的社會,不能對死亡麻木。
聖經對照:「喜樂的人要同樂;哀哭的人要同哭。」— 羅馬書 12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