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第68章 善為士者不武
68.善為士者(將帥)不武(逞勇武)。
◎善於做將帥的,不表現的勇武。真勇,不是血氣。
聖經經文「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,卻不憑著血氣爭戰;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,乃是在 神面前有能力,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。」— 哥林多後書 10:3–4
善戰(作戰)者不怒(不輕易發怒)。
◎善於作戰的,不表現的輕易發怒。不被怒氣操控。發怒是弱點,克制才是力量。
聖經經文「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;寬恕人的過失,便是自己的榮耀。」— 箴言 19:11
善勝敵者不與(不與敵人正面交鋒)。
◎善於克敵致勝的,不用和敵人正面交鋒。真正的得勝,不必正面衝突。不與人硬拼,反而是更高層次的勝利。
聖經經文「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。」— 羅馬書 12:19
善用人者為之下(謙卑低下)。
◎善於使用人的,表現的謙卑低下。會帶人者,先謙卑。領袖不是壓人,是作榜樣。
聖經經文「你們作長老的,要牧養在你們中間 神的群羊,按著 神旨意照管他們;不是出於勉強,乃是出於甘心;也不是因為貪財,乃是出於樂意;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,乃是作群羊的榜樣。」— 彼得前書 5:2–3
是謂不爭之德。
◎不與人相爭,常處於謙下,就是「德」。
是謂用(利用)人之力。是謂配(配合)天(天道)之極(極致)。
◎所以能利用別人的能力,和不與人相爭,是配合天道,合於道的極致表現。和睦,是成熟的標誌。
聖經經文「倘若可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」— 羅馬書 12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