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第69章 用兵有言
69.用兵有言,吾不敢為主(挑起戰端)而為客(不得已才作戰)。
◎用兵的人曾這樣說過:「我不敢挑起戰端以兵伐人,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才起兵應戰。主動挑釁,不是天國原則。
聖經經文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;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」— 馬太福音 5:38–39
不敢進寸(擴大戰禍)而退尺(退避讓人消弭戰禍)。
◎在作戰的時候我不敢逞強躁進擴大戰禍,而寧願退避讓人以消彈戰禍。寧退讓,不擴大戰禍。退讓,是智慧。
聖經經文「驕傲來,羞恥也來;謙遜人卻有智慧。」— 箴言 11:2
是謂行(排行陣好像)無行。
◎這就是說:雖有行陣,但作戰時好像沒有行陣可列。有行陣卻不顯露攻勢。真力量,不必外顯。
聖經經文「因為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,不是憑著眼見。」— 哥林多後書 5:7
攘(舉臂好像)無臂。扔(接近)無敵。執(生拿兵器)無兵(兵器)。
◎不要捲起袖子奮力爭鬥,不要隨便攻擊敵人,不要隨意拿起兵器。捲袖爭鬥,不隨意動武。靠兵器解決,終被兵器吞噬。
聖經經文「因為凡動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」— 馬太福音 26:52
禍莫大於輕敵。
◎最大的禍患,就是輕易與人為敵。輕易與人為敵的人,就會喪失掉他的寶貝(三寶)。輕視對手,是最大禍患。輕敵,本質是驕傲。
聖經經文「敗壞之先,人心驕傲;尊榮以前,必有謙卑。」— 箴言 18:12
輕敵幾喪(喪失)吾寶。
◎輕敵會失去三寶(慈、儉、不爭)。一失慈心,整體崩解。聖經經文「你們要謹守,免得有人失了 神的恩。」— 希伯來書 12:15
故抗兵相加,哀(慈愛)者勝矣。
◎所以兩兵對峙,受到攻擊不得已時,要帶著悲傷哀慟的心情去反擊的一方必勝。不得已交戰時,要懷著悲憫之心。帶著哀心而戰,不是帶著仇恨。
聖經經文「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」— 馬太福音 5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