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第74章 民不畏死
74.民不畏(怕)死,奈何以死懼之。
◎百姓如果連死都不怕,那麼用死來恐嚇他們,又有什麼用呢?有些人若已經不怕死,
「愛惜生命的,必要喪失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」— 約翰福音 12:25
若使民常畏(怕)死,而為奇者(為非作歹),吾得執(抓)而殺之,孰敢(還有人敢作嗎?)。
◎如果百姓是敬畏生死,若是有為非作歹的人,我可以把他抓來處死,這樣誰還敢作壞事呢?
「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」— 羅馬書 13:3
常有司殺者(執政者)殺(殺戮)。
◎茫茫天地之間,自有主宰生命的上帝,祂才是司殺者。
「我使人死,我使人活。」— 申命記 32:39
夫代(代替)司殺者(執政者)殺(殺戮),
◎若有人想擅自替天行道殺人,代替上帝當司殺者。
「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」— 羅馬書 12:19
是謂代大匠(工匠)斲(砍削)。
◎代替木匠砍削木頭的人,很少有不砍傷自己的手啊!
「凡動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」— 馬太福音 26:52
夫代大匠斲者,稀有(很少有)不傷其手(自己的手)矣。
◎所以執政者代天行使殺戮之權,不能用濫施刑罰,暴虐百姓,施暴者早晚會傷到自己。
「挖陷坑的,自己必掉在其中;滾石頭的,石頭必反滾在他身上。」— 箴言 26:27